文档介绍:山东省资质认定实验室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化实验室科学管理,鼓励实验室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技术服务,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第三条实验室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止的原则实施。第四条实验室等级分A、B、C级,并按照A、B、C等级递减排序。第五条实验室等级主要依据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能力、技术装备能力、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能力验证结果和各种渠道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进行评定。第六条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A级。(-)本科(第一学历)以上人员数量占全部人员60%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20%,11检测技术人员中至少80%以上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检测业务相一致,并经技术培训合格;(-)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三) 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100个以上;(四) 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且未出现离群数据;(五) 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三个有效期不间断;(六) 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三次为“基木符合”以上结论;(A)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B级。(-)本科(第一学历)以上人员数量占全部人员40%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10%;11检测技术人员中至少60%以上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检测业务相一致,并经技术培训合格;(-)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三) 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50个以上;(四) 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满意率达到50%以上,且未出现离群数据;(五) 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两个有效期不间断;(六) 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两次为“基木符合”以上结论;(七) 无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为C级实验室。第七条省质监局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省直屈实验室的初审和推荐;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业务管理实验室等级评定的初审和推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监系统和其他实验室等级评定的初审和推荐等。第八条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中请等级的实验室,应当向推荐部门提交以卜•资料:(-)实验室等级评定申请书(见附件);(二) 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明;(三) 实验室购买检测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第九条推荐部门组织对实验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申请材料反映的技术与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并按照木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出具等级评定的建议或推荐意见,报省质监局。第十条省质监局组织不同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评定。第十一条等级评定工作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结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组织现场考核,评定有关情况或资料的真实性。第十二条省质监局对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对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验室不能满足规定和要求的,省质监局要及时收冋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并予以公布。第十三条实验室如呆以捉供虚假材料申请等级评定或已经取得等级评定证书的,省质监局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收回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第十四条被评定为A级实验室优先承担以下工作任务或项目。(一) 省质监局安排的能力验证项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