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会秘书处工作章程学生会秘书处工作章程秘书处作为学生会的枢纽部门,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活动的平台和重要的服务机构,在同学与学生会之间及学生会内部起着重要的沟通作用。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汇总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传达各项文件的通知;对学生会的会议进行记录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秘书部工作章程第二条:组织性质: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秘书部是在系学生会指导帮助下,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第三条:指导思想:本部承认并遵守《大学生守则》、《院学生会章程》、第四条:基本职责任务;(一)负责本系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二)负责本系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文件的编号和立卷归档;(三)负责本系学生会大会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分团委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生会正常、高效运转;(四)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起好桥梁纽带的沟通作用;(五)负责起拟定学生会日常的相关文件以及通知,并做好下达工作;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第五条:本部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一名,助理两名。第六条:成员的权利(一)在本部内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对本部门的工作事务有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三)对本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四)参加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五)参加各种评优评选;第七条:成员的义务(一)积极参加并组织本部门的各项活动;(二)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三)维护本部门的名誉与利益;(四)为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第八条:奖励制度每学期系学生会会对本学期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对优秀部门进行表扬,并评选出本学期的系先进个人和系干先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奖励。第九条:惩处制度本部门成员在平时工作中应实事求是,禁止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发生。对违反系学生会及本部门章程,损害、破坏本部门荣誉、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分,违反校纪校规者送交院学工处另行处理。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十条:本部门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实行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第十一条:本部设秘书长一名,副部一名,助理两名。职责如下:部长:(一)负责秘书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系全体大会的工作(二)负责秘书处工作计划的审订、检查、落实及工作的总结;(三)代表本系秘书处向系学生会以及上级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保持与系学生会的日常联系,自觉接受系学生会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参加学院有关活动;(四)指导、帮助和督促系秘书处及本系各班开展工作,并协调各方面关系;(五)拟定系部重大通知,对本部门提出要求,部署工作,传达有关精神。(六)监督本部门副部长及助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起指导作用。副部:(一)协助部长做好本部日常各项工作;(二)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三)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代行部长职权;(四)定期将工作计划和总结上交部长;(五)与部长做好沟通,及时向部长反映当下信息;助理:(一)服从上级的正确领导,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工作;(二)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