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碧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5月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碧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5月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进入5月份以来,我乡有少量降雨,但对森林火险缓解效果不明显,森林防火形势仍然严峻。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按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防火工作,现将五月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及4月17日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文件精神和要求的具体情况。
根据龙森指电2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乡指挥所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分片包保,将森林防火具体责任落实个人;增加防控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力度,严管火源进山,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治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违规用火,禁止在林缘、蔗地进行农事用火,违反规定的,引起森林火灾的从严从重处罚。
根据4月17日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乡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切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把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到防火一线;严管护林人员,加强巡山护林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管火源进山,严治违规用火。
2、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实效。
我乡根据高火险期的特点,采用定期与专项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督促,切实查处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找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听、查、督、报等具体方法进行督查。
对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村民委员会发现,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给予200元至500元的罚款;由林业站执法人员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林业站根据《XX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至1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至3万元的罚款。违反上述用火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1000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