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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19/8/24 文件大小:2.6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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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及时、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提高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效率,现将有关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程序、内容、要求及责任印发给你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和询问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业务问题,请与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联系。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除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要求规范收集整理,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项目档案。蚌埠市住建委蚌埠市档案局2014年5月10日蚌埠市城建档案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蚌埠市中荣街120号联系电话:2040635、2044937-8002、8003、8005馆长监督电话:**********QQ群号:………………………………………(4)(1)建设工程档案的编报依据………………………………………(4)(2)建设工程档案的编报责任………………………………………(5)(3)建设工程档案的编报程序………………………………………(6)(4)建设工程档案的编报范围………………………………………(7)(5)建设工程档案的立卷……………………………………………(22)(6)竣工图的编制要求………………………………………………(25)(7)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27)………………………………………(29)(1)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摘录)…………(29)(2)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号公告《安徽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摘录)………………………………………(31)(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设〔2002〕95号)…………………(33)(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管〔2002〕259号)……………………………………………(37):表格式样………………………………………………………(41)(1)卷内目录式样……………………………………………………(41)(2)卷内备考表式样…………………………………………………(42)(3)档案封面式样……………………………………………………(44)(4)案卷脊背式样……………………………………………………(45)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编报须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一、编报依据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修正发布)、《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31号公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203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蚌埠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档案,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城建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除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规范收集整理,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项目档案。二、编报责任(一)建设单位职责:l、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定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保存套数、质量要求、整理费用、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收集齐全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并进行规范整理,做好归档工作;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归档的工程档案;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属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应当报请档案局组织专项验收。未取得工程专项验收及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工程竣工验收时,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档案验收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工程。7、对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档案。(二)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