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宝应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科:蔡如银我县律师行业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近三十年的培植、发展和壮大,目前已设立了四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律师事务部;拥有专职律师四十二人,公司律师二人,公职律师二人。我县的律师队伍规模虽然不大,但它为我县地方经济建设做出的贡献和维护一方平安所做的努力是尽人皆知,有目共睹的。随着执业人员的逐渐增多,律师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趋严重,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一些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律师所主任、合伙人看收入,重创收,对律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管得少,甚至放任自流。一些所虽有规章制度,但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个别律师事务所对当事人有关服务质量、收费等的投诉采取推诿、拖延、蒙骗的做法,引起投诉人强烈不满,影响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二是部分律师的执业理念不端正、不牢固。现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种种自由化、商业化、个体化的思想认识和违法违纪的表现形态,其根源在于部分律师对律师制度、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和执业理念的认识出现了偏差。表现在部分律师理想信念动摇,社会责任感不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趋势严重;一些律师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意识淡薄,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违法违纪,给整个律师业带来了恶劣影响。三是少数律师个人的违规执业。有的律师逃避事务所和主管机关的监管,私下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收取费用;有的向当事人“打白条”,向当事人收取“办案费”、“人情费”、“关系费”等非法费用;有的在网站报刊杂志上违规发布广告、进行夸大事实的宣传,同行间相互诋毁,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抢案源;有的在代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过程中,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煽动、挑动当事人上访,激化矛盾,引起地方政府和群众的不满。四是部分律师与法官等司法人员之间存在着不正当关系。部分律师在从事诉讼业务中,与司法人员“拉关系”,请吃、请喝、送钱、送物,办“关系案”、“金钱案”。这种违法违纪行为,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妨害了司法公正,也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上述问题的存在,如不加以整治,将会使律师队伍失去赖以生存的衣食父母,严重制约律师业的发展,最终妨害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有效的规范律师队伍的从业行为,不断提升律师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和美誉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事务所是执业律师的家,其管理是否规范,环境是否优美,文化是否丰富,将直接影响每位律师的执业行为,因此,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尤为重要。目前一是要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所有执业律师都知道本所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明确目标责任,由于各位执业律师的执业年限、工作经验、理论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知名度存在较大差异,要在确保每个执业律师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因人而异的制定目标责任制,基本解决“吃不饱与吃不了”的问题,使每位律师都能满负荷的工作。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主要依靠执业律师的绩效累积,执业律师的绩效好坏,直接影响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因此要对每位律师的绩效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绩效佳的律师要大力宣扬、表彰和奖励,绩效差的律师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帮助其排查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其工作业绩一年优于一年。二、提升执业律师的整体素质。进入律师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