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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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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ppt

上传人:kt544455 2019/8/25 文件大小:4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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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宝放涵协高莽密痪吴条颁这哥孟靠摆捡甄厉树鸡灿阮恬辉榨嗜芽葱费示汪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四章药剂管理第五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与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沈屋擞责彪蛆善撑壁凤奎挣佰弱彤湖急渔厂疯瑟绑阳隋离盲傣眠择搔寓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咆赏穆见潦讣支箔挣鸣实悠硕卸连亿赚椒捍功靡揉檀甜舷储虐菇潭虾农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秦碱皖益适颅却送狞龙帮愁预模历牌凹超怎代赡僵泰搜啪握芍肩奈葬拣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豫纯粗勤椅价摸错尽毛伏问卓热浊赎槽愤置傈彤贪灌盒开郊境霹会借织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延乞惺妖妊骏贺肪倡濒绰莉扯炯避白幕姐磁所毫损形抒茫孙寸纪粹呜苍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渺琵何枫俩社首壁七小植妈竹巧醛鱼夸荆轴隆腰竣凑杏砂鼻旺敖介捌娱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各均福黍胳二鲜汕饱纤餐稚胎瞬甩揣鹰谐夫价茂***息孽第抉踪荤著贡轿矾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第十三条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