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友好设计合作协议书.doc

格式:doc   大小:19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友好设计合作协议书.doc

上传人:duzw466 2019/8/27 文件大小:1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友好设计合作协议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友好设计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大写人民币。二、,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日前。三、,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元。: 乙方开户名称: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或通过工商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工商银行存折号码: ,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四、,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在大陆法传统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包括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等项制度。与英美法上类推的交换条件理论及其对流条件、预期违约等制度存有一些可比性。xx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第94条、第108条等条款中。然而,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的诠释、定义及其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较为严重的混乱和分歧,既背离了大陆法的传统,亦不是英美法的移植。有学者提出,我国合同法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优点,创设了十分完整的抗辩权制度,按照合同履行的先后时间和是否同时履行为标准,把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定义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第67条的规定定义为“后履行抗辩权”、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先履行抗辩权”,并认为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步[1].而且关于合同法第67条规定尚有多个不同的名称。关于合同法第108条规定,认为是在我国合同法中同时确立了“预期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