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许连锁店加盟经营合同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甲方:北京飞石华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82857894)法定代表人:宁林华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35号楼301室(现科贸大厦220室)邮编:100085e-mail:cym10@联系电话:010-62969142010-62969112010-85547022传真:62960821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e-mail联系电话:本特许连锁店加盟经营合同由上列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订立: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实现双方共赢。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成为“北京飞石特价图书”特许加盟连锁店。乙方同意甲方的营销、运作模式并成为“北京飞石特价图书”特许加盟连锁店。双方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权利:1、甲方将按照“北京飞石特价图书”特许连锁店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对乙方加盟连锁店进行管理,并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经营不善,甲方有权取消对其的特许经营许可权。2、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在对外宣传中甲方有权将乙方做为连锁战略合作伙伴列在向企业传递信息的销售宣传材料中或其网页上。3、甲方作为“北京飞石特价图书”品牌的管理方,有权在任何国内新闻稿上发表关于与加盟连锁店建立合作加盟关系的声明和相关新闻。第二条甲方义务:,并定期组织经营经验交流。。在您成为我们的加盟商之后您可以享受到以下几点优惠政策:①通过互连网传达最新的图书信息及行情,3万多种的图书种类庞大的数据容量,使客户选择起来游刃有余。②调换货的优惠措施:调货比例不得超过10%、期限不超过1个月、前提不能影响二次销售。③当加盟商按照网上公布价格,累计进货等同于履约金时我们以现金形式返还5%。(如:履约金3万*5%=1500元),详情见加盟标准。④质量的保证:我们经营的都是正版图书,在当今盗版盛行的今天如果您一不小心进了盗版书,轻则会被工商没收、重则被吊销经营资格,作为经营是很划不来的,北京飞石向加盟商郑重承诺:如果你们在经营中被工商查抄,所产生的损失都由我们加盟商飞石来承担。(我们为加盟商设立专户的数据库,记录你每次的进货信息)。⑤加盟连锁的保障:如果您存在这样、那样的原因、书店不再经营下去了,凭我们为你出具的配货清单(电子清单),核对你每次进货资料,按照网上的现行价格,再打7折收回,前提不能影响二次销售。(投资有风险,怎样降低风险把损失减少到最低,就是我们共同连锁加盟的真正意义)。第三条乙方权利:。,利用“北京飞石特价图书”之品牌从事加盟连锁店宣传和经营活动,代理甲方相关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有权将甲方列在其支持单位等类似性质资料的名单上。第四条乙方义务:,接受甲方的连锁经营管理。,乙方应交纳一定的履约金。,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连锁经营方面的信息。包括:定价、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双方权利和义务、营业利润、客户情况、市场占有等信息。,乙方自行购置软硬件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各自对所拥有设备的软件版权,硬件维修等相关问题负责。,本公司已经建立双套网站作为保障,故甲方不对由于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互联网安全问题造成的加盟连锁店损失负责。乙方有权因甲方服务不到位而退出连锁经营。,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a〉乙方如有违约,将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金,并按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b〉协议有效期内,除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或要求对方继续履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停止违约行为。第七条保密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变更协议;、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