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局201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民政局201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6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依托六型机关建设、行风建设等载体,积极进取,狠抓落实,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各项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规范化建设
(一)农村低保开展情况
1、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召集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就农村低保工作的保障标准和资金的测算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对保障人数、补助资金测算、保障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和申请、审批程序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监督等八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组织物价、扶贫、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测算制定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按2016年物价指数计算)为年人1066元。
2、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为保证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在县人民政府指导下,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和政策,制定出台了《神曲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修改和完善了《神曲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神曲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印发了《神曲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制度的方案》。
3、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印制入户调查表、申请表、审批表等相关表册100余万张,印发宣传单30万份,培训入户调查干部千余名,与各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规
范了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增强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力求将农村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低保资金发放情况。2016年第一季度根据市要求下拨6000人18262282元的农低保资金;4月中旬,县局已完成35个乡(镇)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全县2016年第二季度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按照新的保障标准共纳入80933户、239774人,分别以神民33号、神民35号文件按新标准新审批人员下拨农村低保资金274968元;第三季度共纳入80972户、239769人,下拨农村低保资金30295754元;第四季度根据要求进行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对取消、新增人员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和档案,预计在月中旬下拨农低金。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神曲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神曲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神曲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抓好低保对象的核查、低保金发放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截止2016年10月全县共纳入城镇低保对象3310户6108人,保障线标准为175元。2016年1至10月共支出低保金7283578元。
(三)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县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时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