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科学发展,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妇委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   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我县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新女性,促进利辛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妇委会组织的性质和任务   (一)组织性质   妇委会是党政群机关、科教卫生等事业单位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联合会的基础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   (二)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2、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会议精神,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   3、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6、增进妇委会之间以及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联谊,加强交流与合作。   7、建立和完善学****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委会组织设置、妇委会主任产生办法及待遇落实   (一)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一般有妇女5人以上的单位必须建立妇委会;因妇女人数太少不能成立妇委会的,应成立妇女小组或者几个单位共同成立联合妇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妇委会可下设妇委会分会、妇女小组。   (二)妇委会由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