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气象学会文件
中气会发〔2010〕8号
关于在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七次会员
代表大会期间开展表彰工作的通知
本会理事,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
根据本会第二十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第二十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彰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工作)委员会奖;
;
、学科(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奖。
(二)单项奖:
;
。
(三)个人奖:
优秀学会工作者奖。
(四)第八届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工作者)和优秀气象科普作品奖。
二、各奖项申报(推荐)范围
(工作)委员会可申报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申报先进气象学会奖及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奖和学会工作创新奖;
(工作)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推荐优秀学会工作者奖候选人;
(工作者)和优秀气象科普作品评奖工作另文通知。
三、评奖条件
(工作)委员会奖评奖条件见附件1;
;
、五条或附件2第
二、五、六、七条;
;
;
(工作)委员会奖和先进气象学会奖,其挂靠单位相应获得先进挂靠单位奖。
四、申报(推荐)办法
(工作)委员会和各省级气象学会、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均可申报集体奖、单项奖和个人奖。分别填写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申报书(附件4)和先进气象学会奖申报书(附件5);
(工作)委员会可推荐不超过两名的优秀学会工作者奖候选人;各省级气象学会和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申报不超过3名的优秀学会工作者奖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由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优秀学会工作者奖推荐表(附件6)。
,于2010年7月31日前寄交本会秘书处,同时提交文字部分的电子版文件。
五、其它事项
、单项奖和个人奖的受理工作由本会秘书处综合协调部负责;第八届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工作者)和优秀气象科普作品奖的受理工作由本会秘书处科普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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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洪萍
联系电话:010-68406821(传真)
电子信箱:zhp@
Notes信箱:张洪萍/气象学会/CMA。
附件:(工作)委员会奖评奖条件
(工作)委员会奖申报书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评奖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促进学科发展与气象科技的创新,促进气象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气象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气象科技与社会经济的结合中,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机制做出突出成绩,效益明显,创新意识强。
(二)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发扬学术民主,提倡职业道德,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等方面引导能力强。
(三)认真执行理事会的工作部署,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稳定的兼职工作人员。与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联系紧密,委员会的人员变动及活动信息及时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备案,及时、准确报送委员会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及统计报表。
(四)主动接受挂靠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挂靠单位开展工作,组织管理和互动能力强。
(五)有效联系本领域、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会员及科技工作者,影响力、凝聚力强,服务能力强。四年内至少组织两次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科普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或至少三次承办中国气象学会年会分会场。在开展科学论证、成果评定、人才举荐、技术咨询、继续教育、文献出版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学科代表性和服务意识强。
附件2:
先进气象学会奖评奖条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体系健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工作,成效显著。
(二)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学会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能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学会章程全面、经常地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