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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维普资讯
第卷第期百色学院学报年月
.一. .
壮族婚姻家庭与男女地位
壮族性别关系的研究之一
罗志发
百色学院政治与法律系,广西百色
摘要: 婚姻家庭是最能体现性别关系的社会基本形式。与稻作文明相联系,壮族婚姻家庭中
的性别关系具有自己的显著特点,即都是男性占据主导的情况下,壮族妇女的地位高于当地汉族妇
女。从神话传说所透露的远古信息来看,到了人猿揖别之后,壮族的婚姻家庭才逐渐形成并不断发
展,与此相应的***地位作用也随之发生改变;但是无论从“双轨制”运行的婚姻制度,还是从不成熟
的父权家长制来说,都存在较多“性别平等”的意蕴。
关键词: 壮族婚姻家庭;男女地位;演变
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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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最能体现性别关系的社会基本形式。别之后,壮族的婚姻家庭才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与
与稻作文明相联系,壮族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关系具有此相应的***地位作用也随之发生改变。
显著的特点,即都是男性占据主导的情况下,壮族妇一族内群婚阶段:壮族妇女权力地位的崛起
女的地位高于当地汉族妇女。在长期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的实践活动中,壮族
先民日益意识到男女杂乱关系的危害,于是逐渐按照
一自然选择来制定婚姻规则,尤其是首先排除亲子之间
、壮族婚姻家庭与
的婚配,只允许同一辈之间结成配偶,这就是集团内
男女地位的历史演变
群婚,亦即血缘婚或班辈婚,与之相应的是家庭形式
就是血缘家庭。这种婚姻家庭的演变情况,我们从一
从神话传说所透露的远古信息来看,到了人猿揖些壮族传说和有关田野研究资料中,可以找到它的蛛
收稿日期: ——
作者简介: 罗志发,男,壮族,广西百色市人,百色学院政治与法律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壮族思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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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学报年第期
丝马迹。比如,按照《姆六甲与布洛陀》的说法,姆六但同时也明确告诉人们:那是非常时期,一般情况下
甲是从大地上惟一的一朵鲜花花蕊中是不可以的,因为“兄妹同肠生”,“兄妹结夫妻”了会
生长出来的壮族最早的始祖,她人身鸽形,全身一丝产生“冤怪”。显然,这些实际上都暗示着壮族先民对
不挂,长满了毛;布洛陀则是姆六甲近亲婚配的否定。在普那路亚家庭里,“女权”得到进
所生的几个儿子之一。随着在神话传说的不断演绎, 一步增强和体现。因为这种婚姻家庭还停留在一定
姆六甲与布洛陀逐渐由母子关系变成夫妻关系。在范围的共夫共妻的阶段上,因而世系只能从母亲方面
广西田阳县敢壮山的壮族人文始祖遗址上,布洛陀俨来确定,亲缘关系只能以母亲血缘为准,其子女“只知
然是一个早就****惯于发号施令的“家长”,而姆六甲则其母不知其父”,并且只能享受母亲而不能享受父亲
是一个早就****惯于送花送子的“陪神”。这种由母子的财产;另外,妇女在物质生产中的贡献份额依然不
变夫妻的变化给我们提供最直接的信息就是:壮族社减,她们在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进步的人口生产中继
会发展到前氏族公社之后,“杂交”已不能在延续下去续拥有毋庸置疑的作用,尤其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