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系统与社会和谐
——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整合观探析
周志家副教授
厦门大学社会学系
摘要:在社会学的理论流派中,功能主义是最为强调社会和谐的;而一个理论的社会和谐观体现在其整合观中。本文阐述了卢曼对“整合”概念的重新理解,并从社会的系统整合、个人的社会整合和社会的生态整合三个角度分析了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整合观。
关键词:社会系统理论社会和谐整合卢曼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任务,使人们再一次将目光投向社会学这一学科。社会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回避当代社会中的现实需求;而只有根植于学科自身的知识体系,社会学才有可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而不至于沦为政治体系的合理化工具。正因如此,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学有必要从理论和经验两个角度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以期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那么,社会学理论可以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什么贡献?初看起来,困难很大,这是因为: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只有极少数学者直接以“社会和谐”这一概念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中心概念。这种努力更易发生在以“和谐”和“和合”为文化精髓(李培林/苏国勋等2005:1)的中国学者身上。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当推我国学者郑杭生先生的理论建构活动。
绝大多数学者不但没有直接涉及“社会和谐”的概念,他们关注的焦点甚至恰恰是“失范”、“异化”、“动力危机”、“认同问题”、“异常”及“排斥”等与“社会和谐”背道而驰的社会“阴暗面”。正因如此,社会学常常被理解为“危机科学”,意即它的作用在于研究社会的危机现象,以便寻求克服危机的策略(Schimank 1996: 9)。
也就是说,社会学恰恰是以各种“社会不和谐”现象为直接研究对象的,或者说,它是一门以“和谐社会”为参照物或者最高目标,以不断缩小现实与最高目标之间的差距为努力方向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和谐的思想可以说一直是社会学理论建构活动的共同目标和基础(亚历山大2000: 9ff.; 郑杭生/杨敏2004;陈成文/陈海平2005;李培林/苏国勋等2005)。
霍布斯(Thomas Hobbes)对“社会秩序”的发问(由自私自利的、原子化的个人何以能够产生社会秩序?)也许可以被视为社会学家对于“和谐社会”状况的最经典的表达,它也因此成为此后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虽然人们的设问方式各有差异, 最常见的区分有:自由/秩序、行动/结构、意义/支配、惯习/场域、沟通行为/规范、意志/制度安排等(郑杭生/杨敏2004: 26)。
但它们都其实都涉及到分化/整合(Differentiation/Integration)这一对区分(Difference),其中,分化是对社会现实的描述,而整合则是对“和谐社会”这一理想状态的表达。正因如此,从对“整合”这一的理解上,我们可以解读出社会学家的社会和谐观。
在社会学理论的四大研究途径(建构主义、功利主义、功能主义和批判结构主义)(沃特斯2000:6ff.)当中,以社会系统理论为表现形式的功能主义传统由于强调整体、均衡和稳定,可以说是最为强调“社会和谐”的。而真正能够代表目前西方社会系统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最高发展水平的,是由当代德国社会学大师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1927-1998)(也有人译为鲁曼)建构的“自我制造(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