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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监管变局.doc

上传人:lidaojuna2 2019/9/2 文件大小: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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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监管变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拨备监管变局农历新年刚过,银行业拨备监管政策即发生重大变化。下载论文网/3/ 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下称“《通知》”),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要求,旨在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采取一行一策的原则,并进行差异化监管。之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统一要求为: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贷款拨备率比不低于%,此次调整则给出了一个放松的区间,其中,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拨备覆盖率的下限值调整到12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调整为%-%,贷款拨备率的下限值调整到%。而且,各类机构实施细则及对单家银行的监管要求不能低于上述《通知》的要求。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初,工商?y行的拨备覆盖率就曾低于150%的监管标准,当时市场传闻监管层会适当调低拨备覆盖率至120%,此次《通知》的发布相当于是对上述传闻迟到的确认。根据《通知》中对贷款损失准备监管的4档调整来看,拨备覆盖率与拨贷比背后隐含的不良率要求实际上是一个下降的态势,这也侧面印证了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状况在逐步转好。因为如果银行业实际不良率仍处于上升通道,那么监管层是不可能存在放松贷款损失准备的腾挪空间的。从政策效果来看,放松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对银行整体业绩增速的表现较为明显,但对资本补充的作用并不大。根据银监会2017年四季度的数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为万亿元,拨贷比为%,如果调整后拨贷比降至%,静态测算商业银行净利润可以增厚%,但核心一级资本只能上浮27BP。不过,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由于资产规模体量较小,释放的拨备对资本补充的作用可能更大些。虽然2018年以来银行股受挫下调幅度较大,但从基本面来看,银行业好转的态势仍在持续,并且此轮下调有利于银行股估值回归合理水平。叠加年报披露,估值或将进一步回落至更具吸引力的水平。此外,监管层有意对银行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在严监管的大趋势下,这种政策导向无疑有利于优质银行在相关业务发展上获得先发优势。“双指标”监管并非一成不变从历史上看,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双指标”监管的由来并非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当时基于“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顺周期性监管导向备受业界指摘,并引发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广泛争议。争议最后达成的共识是,有必要建立具有前瞻性和动态性的拨备计提方法,以平滑经济周期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也开始采取审慎监管的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贷款损失准备进行“双指标”约束。 2011年,银监会正式颁布《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立拨贷比和拨备覆盖率“双指标”监管标准。其中,“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上述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拨备监管标准”。实际上,%的拨贷比设置标准与中国商业银行贷款历史平均损失率大致相当;150%的拨备覆盖率中的100%应对不良贷款,50%应对非不良贷款,有1/3的拨备用于应对非不良贷款相对是比较科学审慎的,也为未来拨备监管标准的下调提供了一定的腾挪空间。具体来看,拨备监管标准的动态性主要体现在“双指标”孰高的设计上。根据“拨贷比=拨备覆盖率×不良”的等式关系,当同时满足%的拨贷比和150%的拨备覆盖率指标时,不良率是%这个固定值。当不良率低于该临界值时,只要拨贷比达标,拨备覆盖率必定达标,只需提足%的拨贷比就行;当不良率高于该临界值时,只要拨备覆盖率达标,拨贷比肯定达标,只要提足150%的拨备覆盖率就行。如上所述,理论上可以实现对不同银行在不同时点、不同不良率水平灵活动态的监管拨备计提。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的不良率为%,高于%,因此,当前银行业实际上主要受“拨备覆盖率”单一指标的约束。当然,与原有拨备监管政策相比,《通知》中的内容既有一定的变化,也有对原有政策的延续。从内容上来看,《通知》的核心要点就是下调《管理办法》中对“双指标”的监管标准,分别是拨备覆盖率从150%下调到120%、拨贷比从%下调到%,这是其最主要的变化之处。此外的变化还在于原有《管理办法》对每家银行的最低拨备要求是统一的,而《通知》则是根据三个参考指标,按照区间确定了120%(%)、130%(%)、140%(%)和150%(%)四类最低拨备要求。除了上述变化之外,《通知》的内容更多的是对原有《管理办法》的继承和延续,早在前几年,市场对调整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的监管要求已经有所预期,《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到“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这就是此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