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论交通肇事罪
专业法学
年级 2011年秋
学号 1132101251348
姓名曹青兰
指导教师储海平
论文完成日期2013年11月
目录
一、交通肇事罪概述····················································1
二、交通肇事罪特定犯罪前提及犯罪地点认定······························2
三、交通肇事罪认定应注意划分的界限····································3
四、关于“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与认定问题············4
五、关于酒后驾车肇事和逃逸的相关问题··································6
六、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9
参考文献······························································13
论交通肇事罪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普及率的提高,各种因车辆所引发的交通肇事罪的危害越来越大,各种新情况更是层出不穷,“杭州飙车案”、“河大校园醉驾肇事案”将人们的眼光都聚焦于交通肇事罪上,使得“交通肇事罪”一度成为最为火热的法律话题。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效地阻止和打击交通肇事犯罪,就必须深入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本次论文通过熟读交通肇事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交通肇事定义以及界定规则,详述交通肇事逃逸和酒驾的判断以及处罚,并详述了如何针对受害人不同的人身伤害程度而做出合理赔偿方法,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国家宪法的尊严。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界定肇事逃逸肇事赔偿
一、交通肇事罪概述
交通肇事罪,顾名思义就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高铭暄、马克吕主编:《刑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从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出,如要构成该罪因具备下列特征①:
1、交通肇事罪客体是是交通运输安全。具体表现为交通运输管理秩序和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这些问题都与交通运输行为息息相关,统称为公共安全。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路法规,发生了重大事故,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具体表现在:(1)行为人已经实施了违反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即违反了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的运输管理法规,如:《道路交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交通管理条例》等。(2)违法的行为不需造成重大的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司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具体的标准在我国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有详细的说明。(3)因行为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并且是基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所直接引起的。但如果后果是在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之外那么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3、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①,任何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除航空、铁路人员以外的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构成本罪的其他人,可以是违反交通规则的骑自行车人,也可以是强迫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