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公司档案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公司营运期间有关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河南省档案管理规定》、《河南省交通档案管理细则》及河南省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文书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它是本公司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也反映在不同时期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行政办公室是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兼)职文书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由于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管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并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公司档案室设在平顶山营运管理中心,设专职档案管理员。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三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文书档案和音像档案。第四条文书档案包括上级机关文件、公司文件、基层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等。(一)上级机关的下列文件应予归档:1、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2、上级机关颁发的命令、制度、办法、指示、通知等文件;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等;4、上级机关印发或转发公司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内容); 5、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行主管业务范围,但要执行的指示、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二)公司下列文件应予归档:1、重要的会议材料(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2、公司印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刷稿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以及相关单位来往文书;3、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及公司的批复文件;4、公司检查基层单位或控股单位工作、调研形成的文件;5、公司领导因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传真,及从其它上级部门带回与公司有关的文件;6、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组织等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7、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组织简介、人员编制等文件;8、公司的营运信息统计报表和统计信息分析资料;9、各项规章制度;10、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文字材料、荣誉奖励证书;11、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在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会议纪要、工作往来文件等;12、公司在法律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3、公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14、公司审计、纪检、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15、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统计表及移交凭证;16、公司制定的章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等;17、公司机构演变、人事任免、调配、调资、评先、处分、出国、退休、培训等文件材料;18、公司的人事档案,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19、公司财务凭证、预算表、决算表、会计年度报表等财政部要求归档的;20、公司的路产管理档案;21、公司的科研项目报告和学术报告;22、公司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领导批示并有处理结果的;23、公司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批准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协议书、凭证、土地证、合同、图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计量资料、监理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资料、工程预决算、基建财务、竣工验收资料等文件材料;24、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生产经营计划、费用计划、投资计划及工程计划等);25、公司领导值班记录。(三)公司各部室、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中处理的所有原始材料:1、获得的各项各级荣誉奖励批准文件;2、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的各项工作材料;3、营运分析报告、收费站工作日志及其它重要文书资料;4、监控中心监控记录、值班日记、电话记录等重要资料;5、路政执法文书档案(事故处理记录、路权维护索赔记录)等重要资料;6、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书资料。(四)相关单位与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1、与相关单位之间往来的通知、信函;2、与相关单位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3、一切与相关单位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的文件材料。第五条音像档案包括:(一)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二)反映公司概貌的音像资料;(三)公司召开重要会议形成的音像资料;(四)公司领导在国内外重大活动中形成的音像资料;(五)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