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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室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9/9/13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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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室规章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舞蹈室规章制度舞蹈教室管理制度舞蹈教室管理制度为加强舞蹈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一、舞蹈教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训练专用。二、凡需使用舞蹈教室的,须经管理员批准。三、学生进入舞蹈教室应服从教师的安排,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四、进入舞蹈教室,应穿软底鞋或练功鞋,严禁穿高跟鞋和硬底鞋入内。五、爱护舞蹈教室的设施。如果发生损坏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打扫;禁止携带食物或饮料入内,严禁吸烟,吐痰。七、舞蹈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将器材物归原位,并检查相关器材使用情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八、器材外借,需经管理员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舞蹈室规章制度篇二:舞蹈室管理制度2舞蹈教室管理制度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5、音乐舞蹈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室内卫生由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定期清理,达到整洁、卫生、通风。7、每次活动完,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注意防火、防潮、防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程度追究事故责任人、负责人责任。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音乐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舞蹈室规章制度篇三:舞蹈教师规章制度舞蹈教师规章制度1、教师应积极上课,每次提前5分钟到舞室。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课,须提前2天请假。2、认真工作,在教学生时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规划好课时内容,按计划教学。不得私自随意调停课。4、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使每个学生健康发展。热爱学生,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人格,不讽刺辱骂,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5、定期检查学生课程卡。如有学生旷课或迟到现象严重的即时上报。6、在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方面,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率先做到,以身作则。注意个人形象。7、对学生严格要求,以鼓励为主。课间积极同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情况,有问题的即时反映。8、授课时,教师应专心致志,手机调静音或振动,不在课上发短信、接电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9、维持教学秩序,不在教室和办公室大声喧哗。注意形象,不得在教室以及舞蹈室门口抽烟和衣冠不整。10、爱惜使用教学设备,使用完毕后即时归位。如有学生破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使用办公室物品,包括电话、电脑等。11、保持舞室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随意制造垃圾。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协调发展,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在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第三条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辖区内履职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四条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属地管理,便民高效的原则。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六条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七条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履行下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一)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权益咨询服务;(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或者建议,并对其诉求所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依法处置;(三)指导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四)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五)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下设网点提出工作意见或者建议;(六)执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