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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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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规定.doc

上传人:ipod0b 2019/9/17 文件大小:1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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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作者:————————————————————————————————日期: 西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西华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的学籍管理。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限定的日期内,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提出申请,向学生拟就读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各学院在新生报到结束时,将请假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五条新生经体检复查证实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关系留在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凭交款收据按有关规定退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于下一年新生入学前,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及我校校医院的复查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入学。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同层次新生入学报到结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办理注册手续,并在每学年秋季入学报到注册时预交一年学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按规定交纳学费,逾期两周不注册的,作退学处理。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读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参加考核。成绩合格(60分)者方可获得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第八条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考核组织及成绩评定按《西华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执行。第九条课程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第十条学生课程学****的质量用学分绩点表示。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等于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的课程类型系数再乘以该课程的课程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等于学生所获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这些课程学分数之和。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类型系数×课程绩点课程平均绩点=Σ课程绩点/Σ课程门数平均学分绩点=其中课程类型系数为:,。第十一条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对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免费补考一次。免费补考不合格者,若要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则需按规定交纳学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