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迎河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量化考评
实施细则(试行)
(五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一、制订依据
根据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寿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寿教人[2010]145号、寿县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寿人社秘[2011]80号等文件精神及《寿县迎河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寿县迎河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二、量化考评标准及竞聘细则
凡具备岗位晋级资格的人员,在岗并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根据空余岗位数量,先按资历(含工(教)龄、任现职受聘的年限、任现职的年限等)排序高低依次进岗;如资历相同时,再按文化程度与工作绩效(德、能、勤、绩)量化考评结果排序高低依次进岗。
(一)资历考评细则
教职工岗位竞聘首先按工(教)龄任现职的受聘年限之和的高低排序进岗,如遇相同,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年限计算方式:工(教)龄=考评当年-入伍年;任现职的受聘年限=考评当年-聘任现职年限(含同级职称平转前受聘的年限,如小高平转中一前小高的受聘年限)]。
(二)文化程度、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教职工参加岗位竞聘时如资历相同,按以下1-5条细则量化考评,根据总分高低排序进岗;如再次相同,一线教师(含行管兼课人员)优先进岗。如同属一线教师,分别按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成果的顺序,根据各项得分高低排序依次进岗。具体量化考评细则如下:
1、文化程度(4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4分,专科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中专以下1分。
2、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及教学管理(13分)。
(1)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8分)
作现职以来,①优质课评选省级获奖3分,市级2分,县级1分;②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3分;③市教坛新星2分,县教坛新星1分;④教职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及各类比赛、征文、演讲大赛,县级一等奖1分,二、,市级一等奖2分,市级二、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三等奖3分。⑤CN期刊及省厅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分(第一作者3分,第二及以下作者2分)。⑥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论文、课件、学术作品评选省级获奖3分,市级二等奖以上2分,县级一等奖以上1分;⑦省级课题结题3分,市级课题结题2分,县级课题结题1分,课题负责人另加1分。该项可累计加分(同一篇作品获奖不累计计分,以最高项计分),最高得分8分。
(2)表彰奖励(2分)
任现职以来,受到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省级以上2分,,县级1分,。该项累计积分超过2分只计2分(同一次称号不同级别表彰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计分)。
(3)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分)
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妇联主任、保卫科长满分分别计1分。职务重复不累计,中层领导满分2分,校级领导满分3分,以最高项计分。以上各类职务(任现职以来,在迎河中学曾担任以上职务的)。
3、年度考核(3分)
任现职以来,,其中一年度考核优秀得3分。该项最高分3分。
4、考勤情况(5分)
按近三年考勤平均出勤率计算,出勤率达90%以上5分;80%-%的计4分;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