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单位负责人签字:编号:19号项目名称捕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审批部门受理机构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机关分别为国家、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承办处室渔政管理处审批对象企业是事业是其它组织是个人是审批时限法定时限40日内承诺时限20日内审批方式承诺办理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许可法律效力:取得《捕捉证》后方可进行。颁发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审批条件1、因科研、调医药生产等需要捕捉的需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或任务书;2、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3、因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4、因国际交往捐赠需要捕捉的,按有关特许办法规定办理。审批程序1、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农业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捉证的决定。2、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渔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经营利用证的决定。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依据1①申请报告(包括经捕捉的目的、用途、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及方法等事项)申请人《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