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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劳动者受伤的法律责任及纠纷类刑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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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劳动者受伤的法律责任及纠纷类刑分析.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9/22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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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建筑工地劳动者受伤的法律责任及纠纷类刑分析★工伤责任或者非法用工责任1、《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圏高法(2012)284}第十三条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发包给不具冇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给不貝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其与具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认定工伤的除外。劳动者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或《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与《非法用工单位伤广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直接主张由发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应予支持。附注:《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I•二条不具备木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作为发包方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支付工资,更依法向承包人追偿。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额度内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垫付部分抵扣工程款。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或者违法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发生拖欠工资的,由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垫付劳动者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捉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a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受伤的法律责任《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己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