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网页搜索‹‹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加入资讯 收藏 订阅 推荐 打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代国辉小太阳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2-28 16:51 只看该作者搜索搜索版主老幺·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代国辉小太阳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怎么没有什么可参考的资料啊?我苦心寻觅,只找到了一片差不多的……档案,档案,白天干了晚上干……引用 使用道具 TOP2#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2-28 16:52 只看该作者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及其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随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日益频繁而出现的新的企业档案管理内容。那么,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应当如何进行分类与整理,就成为当前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普遍问题。版主老幺·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在进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分类整理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分类与整理过程中,主要应当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一级类目如何设置、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组成内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档案如工业产权档案、工业版权档案、反不正当竞争档案在整理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等等。一、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基本特点我们都知道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进行档案的分类、整理过程中,应当遵照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便于档案的保管和提供利用活动。那么,企业在知识产权活动中有哪些基本特点,这些基本特点对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有哪些影响,在进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分类、整理过程中如何具体体现知识产权活动的基本特点,就是一个具有关联性的问题。知识产权法律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是由《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所组成的,因此在设置企业档案中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类目特别是一级类目的时候,就需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活动的这个特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一般都具备十分明显的程序法特点,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活动的时候,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而且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文件的形成与传递、使用,同样也体现出与知识产权活动这种程序性特征完全相一致的特征。这样在进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分类整理过程中,应当充分注意到这种程序性特征,注意保持这种程序性特征。按照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可以用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手段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许可合作,可以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进行转让。这些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性文件的特征,属于同一个知识产权活动的内容,所以也应当纳入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范围。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是一直处于动态性状态下的,因此其知识产权文件的形成过程一直不会中断或者可能会延续很长时间,如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开始要延续 20 年之久。企业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只要按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注册期限到期之前进行续展,就又可以继续保持其有效性。企业如果在中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以后,还可以按照我国所签署的《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即 PCT 条约)的规定,向国外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