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条,,经主管、地区经理审批并备案。
2、较长请假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审查并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a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b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c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请假的时间超过公休假冲抵,按照每天30块钱扣除。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半天(含)以内的可由主管酌情处理。一天(含)以上应由诊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主管审批后,交公司备案。
(3)员工班前患疾病,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a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b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为18个月。
c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a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b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c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3)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