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文档名称:

长兴县委文件.doc

格式:doc   大小:94KB   页数:2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长兴县委文件.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9/27 文件大小:9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长兴县委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共长兴县委文件长委发(2018)15号 ★ 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2018年2月14日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县建设,以人才优先发展塑造新一轮发展优势、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意见。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对入选国家、省级“千人计划”的高端人才,在国家和省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国家级100万元、省级6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时,对创业类项目分别直接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团队A类、B类,按照标准予以资助,对创新人才所在企业再给予国家级150万元、省级50万元的专项奖励。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给予10-40万元的补助,已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的人才直接纳入“南太湖特支计划”享受相应政策。对我县企业创新团队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团队、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创新长短期项目的,分别给予100—800万元、100—300万元、10—100万元的补助。对入选“长兴英才计划”的给予30-100万元的补助。对海内外顶尖专家团队来长实施的重大创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由县财政和落户平台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一事一议”项目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政策规定的奖励配套标准,对缺口部分予以补足。。对我县企业刚性新引进、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精缺人才给予为期两年的薪资补助,其中,对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按人才年薪的20%给予人才补助,每年最高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F类人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对引进的高中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竞赛金牌教练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引进的紧缺急需高职称高学历医疗卫半专业人才,给予为期五年,每月3000—8000元的津贴补助。。对我县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省“海外工程师”的,按人才年薪的4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最高40万元。引智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引智项目资助的,按照国家、省资助额度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配套资助。实施金牌教练柔性引进计划,对评审认定的高中五大学科竞赛金牌教练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对我县企事业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入选市级的给予20—40万元建站补助,入选省级的再给予50万元补助,经中国科协认定为示范的再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6万元津贴和奖励。新认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补助,并视运行绩效给予企业和团队适当补助。二、。我县事业单位引进重点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的35周岁以下硕博士、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经批准可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录用。省外科研院所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来长创业创新,可继续保留事业人员身份。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人员良性流动,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可在一定年限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新。5•加大中介引才奖励。积极鼓励中介机构为我县引进人才,对推荐引进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长兴申报入选“千人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的,按照类别分别奖励10-20万元、3-10万元。对引荐我县企业紧缺急需岗位年薪30万元以上的其他技术或经管人才,予以引进人才年薪10%的中介服务奖励,单个岗位最高5万元。6•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平台。积极创建省级新能源“千人计划”产业园,对承接“千人计划”人才创业的,自项冃注册起三年内,按每个项目每年最高5万元标准给予落户平台租金补助,其中落户“1+5”平台的,补助租金的100%,落户其他平台的,补助租金的50%。对引荐“千人计划”人才项目入园落户的,参照“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标准给予中介机构奖励。三、加快本土人才培养开发7•加大优秀人才培养提升。对我县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员(不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在国家、省资助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20万元、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