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综合办学水平评估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项
评估细则
分值
评估依据
评估标准
评分
自评分
评估分
一、
办学方向与规划发展
(8分)
(一)
办学方向
(6分)
⒈依法办学
依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学校章程》。学校上级主办单位或学校,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学校发展问题。
4分
查阅《学校章程》以及了解学校依法办学和研究学校发展的情况。
有《学校章程》得1分,无《学校章程》得0分;
《学校章程》中办学理念、宗旨、目标明确符合学校实际得1分,不切合实际得0分;
上级主办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或学校,一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门研究学校发展问题,做到定期研究,且有记录得2分,未研究、未记录得0分。
⒉诚信办学
坚持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违约现象。
2分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而确定。
坚持为建筑行业服务,做到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违约现象得2分,有违法、违规、违约现象得0分。
(二) 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发展
(2分)
⒊规划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且能实施。
2分
查阅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文本,并了解实施情况。
有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的得1分,无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得0分;
对计划落实情况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得1分,无检查、无总结、无记录得0分。
二、
办学条件
(26分)
(三)
管理人员
(9分)
⒋主要负责人
具有中级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2分
查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的:
①职称证书;
②学历证书;
③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职称符合要求得1分,学历、,二项均不合格0分;
,不具有得0分。
⒌专职管理人员
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3人。
3分
查验管理人员的:
①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②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专职管理人员数量。
A、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得2 分,,直至扣完;
B、管理人员有聘用合同、学历、全达标得1分,,直至扣完;
专职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能相互配合支持
2分
查阅管理人员分工文本。
A、专职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得1 分,无分工0分;
B、管理人员既能落实个人责任,又能相互合作得1分。
专职财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资格证书。
2分
查验财务人员:
①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②会计资格证书。
、社保证明、学历合格得1分,,直至扣完;
,无资格证书0分。
(四)
培训师资
培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符合与培训项目专业要求的具有2年以上专业
4分
查验培训项目教师名册;
②核对每位教师的学历、职称;
有培训项目教师名册得1分,无教师名册0分;
(10分)
管理经验或教学经验, 且必须从师资库中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