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攀枝花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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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人员请于2014年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1009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定于2014年2月12日进行,联系电话:0812-3318108。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应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