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凡发生在标段内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应急抢险指挥中心。(2)项目部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汇报事件概况和有关经过,并按领导指示,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共同处理。同时根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急抢救指挥中心。(3)上报内容:时间、地点、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判断、损失和伤亡情况。(4)事故接报后,项目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5)项目部各部门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内组织有关人员出发,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6)发生事故后,物资设备由应急抢险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组成快速反应救援车队。(1)各主要作业场地、关键部位要配齐配强救援、抢险、抢修工具备品材料,如防毒面具、防火器材、坑木、抽水机等相关设备。(2)各隧道、特大桥梁工地必须配备救援抢险汽车,配齐防塌方、突泥、突水、火灾、爆炸、***爆炸、严重水害的相关设备、器材。(1)项目部在开工前和关键工序作业前必须对全体职工及协作队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进行一次培训。(2)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接,并审核备案。,与生产管理、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等有关的,违反劳动者意愿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阻挠和干涉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定责的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界定的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检查监督。:(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1)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于3日内逐级对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