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毕业论文-关于调解医患纠纷.doc

格式:doc   页数: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毕业论文-关于调解医患纠纷.doc

上传人:1006108867 2014/2/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毕业论文-关于调解医患纠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AAA医患纠纷情况、问题及建议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患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患者家属及社会公众对医学知识和医疗规则的复杂性缺乏了解,对医疗的高风险性缺乏认识,信息处于不对称状态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患纠纷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医闹”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据统计
一、AAA医疗纠纷大致发生的原因:
1、医务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点环节。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少数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临床经验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对急、危重病人不予及时救治或及时转院,延误治疗;忽视告知义务,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工作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常规和规程,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更为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没有医疗责任的纠纷中也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形成医疗资源的不合理流失。如:湖南涟源籍患者谭某因上腹疼痛一周,再发10小时与
2008年10月28日入住四医院治疗,检查为胆囊炎和胆结石进行手术,后因胆内消炎等不及时造成胆漏和感染,医院为及时处理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后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司法所派出专人跨越1个多月时间调解最后双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这是一起典型的医务工作人员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致。又如:本市28岁孕妇于2009年8月8日因临产入住四医院,9日上午11:50进入手术室,择L2-3间隙正入椎管内麻醉,顺利生产后产妇疼痛不已,不能动弹,连生活也不能自理,后经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产妇双侧L2-S1神经受损,以左侧L5根受损为甚。在这起纠纷当中医院存在明显过错,是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临床经验不足和违反医疗操作常规和规程所引起。
2、少数医务人员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缺乏与医院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没有树立依法治院和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有些甚至是根本不懂法,由此产生由于法制观念不强所造成的医疗纠纷。如:AAA莲花镇一患者杨某,在帮助别人盖房子的过程当中不慎从二楼摔下导致身体多处受伤而送至四医院治疗,病人进来时大脑清醒,大、小便无异常情况,医院对其进行了手术治疗,当时医生在病历本上写下:“手术后患者如无神经恢复,归医院负责”的表态承诺。但是手术后不久,患者即出现大、小便失禁的状态,下半身几乎完全失去知觉,医生说是手术后的反应,应该过几天就会恢复正常,时过几月,患者下半身依然没有恢复到正常状态,变成下半身成为植物人了。患者方为此多次找到医院给予说法,要求医院要么恢复下半身神经,要么给予180多万的赔偿。街道司法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在这期间派出主要领导参与协调,时间跨度长达将近2年,目前还尚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这是一起典型的医务工作者无视法律、违规进行操作所造成的医疗纠纷,根本不知道医疗病历的记录是受法律保护的,就相当于患者与医院的一份合同或者是协议。作为外行都知道,医院负责肯定是往好的方向负责,不可能往坏的方向负责,再者,医院也不应该对病人在病情发展方向作出什么承诺,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