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溪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及金华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共西溪镇委员会西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为进一步明确各村党支部及镇属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中的责任,特与乙方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甲方责任负责对乙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二、乙方责任1、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实施方案具体,配齐配强信访纪检员。(10分)2、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10分)3、认真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围绕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并上报教育效果。(10分)4、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10分)5、严禁党员干部参加赌博。(10分)6、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本辖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0分)7、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和建设工程招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0分)8、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进一步做好党务、村务、财务的公开和监督工作。(10分)9、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不用公款善自用餐,不用公款接待来客;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三礼”。(10分)10、实行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确保班子成员遵纪守法。(10分)三、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各村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一)甲方委托镇纪委对乙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二)考核总分为100分。乙方年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对优胜单位,甲方予以奖励;对不合格单位的集体和支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办法进行纪律处分。(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始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甲方:中共西溪镇委员会乙方:上塘头村;村党支部书记:周振有书记::吕高火西溪镇人民政府:上塘头村;村委会镇长:周晓青主任:吕粮丰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