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结合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务事务的村规范和准则,适用于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拥有如下权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保护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安全与完整,实现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保值与增值;(二)根据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三)根据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四)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五)接受工商、税务的监督检查。第四条财务负责人或行使财务负责人职权、组织领导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拥有如下权责(一)组织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安全与完整。(二)组织制定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三)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四)对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五)协调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外部及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第五条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条条管理的原则,实行如下管理模式:(一)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最高财会机构为财务科;(二)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会计人员统归财务部管理,经财务部考查认可后方可任用;也可由财务部提出建议名单,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