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第二届沅江市少年儿童跆拳道暨周边地区跆拳道邀请赛竞赛规程主办单位:沅江市体育局承办单位:博乐跆拳道馆 高丽跆拳道馆 洞庭跆拳道馆特邀单位:常德市汉寿县博乐跆拳道馆 常德市石门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桃江县尚武跆拳道馆(排名按报名先后)协办单位:沅江市公安局比赛指定入住酒店:一、比赛时间:2011年5月14-15日二、比赛地点:沅江市公安局灯光球场三、参赛资格:1、2011年市各跆拳道馆均可组队参加本次比赛。2、报名时间:2011年4月1-20日报名。四、项目及组别(一)儿童组:8岁以下(含8岁),200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分级别。(二)少儿组:9岁-11岁,2002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三)少年组:12岁-14岁,1999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四)少年甲组:15岁-17岁,1996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五、竞技项目及级别(一)儿童组:不分级别。比品势,预赛马步冲拳,太极一章。决赛太极二章。(二)少儿组:1、男子22KG-26KG 27KG-31KG 32KG-36KG 37KG+2、女子22KG-26KG 27KG-31KG 32KG-36KG 37KG+(三)少年乙组1、男子24KG-28KG 29KG-33KG 34KG-38KG 39KG-43KG 44KG-48KG 49KG+2、女子24KG-28KG 29KG-33KG 34KG-38KG 39KG-43KG 44KG-48KG 49KG+(四)少年甲组:         1、男子38KG-42KG 43KG-47KG 48KG-52KG 53KG-57KG 58KG-62KG  63KG+2、女子38KG-42KG 43KG-47KG 48KG-52KG 53KG-57KG 58KG-62KG  63KG+六、竞赛办法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2、每单位参赛者不限制人数。3、运动员上场比赛如延误比赛时间、场上裁判警告三次(约30秒)仍不能上场比赛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未成年人参赛应得到家长的签字认可。5、运动员必须购买《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险额自定,并在正式比赛前将《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上交组委会。6、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服装,并明显标有各跆拳道馆标志出场比赛,不得有其他任何标志。7、每名参赛者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报名参加符合年龄段的各类项目,不可以跨组参赛,一旦冒名顶替的,将取消该参赛者(组)的全部成绩,严重者将追究责任。8、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上场比赛安全护具必须齐全,各道场按新的比赛规则自备。运动员护具不齐或因无护具延误比赛时间、场上裁判提示三次(约30秒)仍不能上场比赛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9、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每场2局、每局2分钟、中场休息30秒。七、录取名次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