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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问题研讨提纲.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0/14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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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问题研讨提纲.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土地政策问题研讨提纲一、我国现行的地权制度1、物权体系中的地权公民权利-财产权-物权-地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土地所有权体系我国只有两种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主体、范围的界定: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范围:城市土地、郊区和农村中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形成:没收、收购、征收、法律宣布。集体土地的主体是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不能拥有集体土地。范围是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体系土地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种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又可分为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和农地的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类和内涵: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出让性质的使用权、划拨性质的使用权、出租性质的使用权。出让性质的使用权与划拨性质的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两种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权能也不同的,权能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处分权和收益权上。形式上的区别,包括:合同与批文、出让金、使用年限。1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集体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4、其他地权其他地权包括:承包权、地役权5、地权的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因法律行为取得、变动不动产权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权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基本依据。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其权利的生效和正确性均须通过登记予以确认。登记是政府的管理行为、是公法行为,但却服务于民法秩序。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采用的是登记生效制度,登记的内容包括: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登记机关问题。我国的目前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是不统一的。土地、房屋、林地、承包权、滩涂等分不同部门来登记。二、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1、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涵义所谓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使土地利用者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一种制度。用途管制实施时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组成:(1)通过立法确定该制度的法律地位;(2)将全部土地进行分类,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各级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和量(面积);(4)建立严格的农地转用审批制度;(5)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制度;(6)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农地转用审批制度农地转用审批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权限是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地单位负责开垦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要交纳开垦费,由地方政府负责保证当地耕地数量的不减少。4、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指以县级为单位,将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占用的条件严格,只能是国家重点工程占用,且审批严格、补偿标准较高。三、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征收集体土地是指在国家支付征地补偿费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集体土地的征收具有强制性、有偿性和所有权发生转变、征地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等特征。城市里的拆迁在法律上不属征地,是属于国有土地收回。1、审批权限征用集体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政府,两级间有具体的审批权限划分。具体权限:由国务院批准的三类土地:①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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