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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治疗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的临床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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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治疗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的临床研究.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10/15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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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治疗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的临床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肝素治疗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的临床研究【摘要】目的:观察妊娠中晚期时羊水过少患者给予低分子肝素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今后的临床研究提供治疗依据。方法:选取2013年3月-2015年3月本院妇产科55例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接受肝素治疗的患者为观察组,与同期50例接受常规水化治疗的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患者(对照组)进行比较。观察两组治疗前后的情况。结果:%,%,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关键词】肝素;妊娠期;羊水过少;-6805(2016)16-0128-03doi:.,%,是妊娠中晚期较为常见的并发症[1]。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脐带极易因缺少羊水后受压。同时,羊水过少的发生改变了胎儿生存内环境,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生长受限甚至死亡等。而且长期看来临床常规治疗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关注。同时,积极防治羊水过少也是围产期保健工作的重要项目0笔者特选取55例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患者给予肝素治疗,比较其与常规水化治疗的效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2015年3月本院收治的105例妊娠中晚期出现羊水过少的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不同治疗方式将其分为观察组55例和对照组50例。观察组患者年龄24〜35岁,平均(±)岁;孕周27〜34周,平均(+)周。对照组患者年龄23〜35岁,平均(±)岁;孕周27〜34周,平均(±)周。两组患者年龄和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即羊水指数经B超测定Phelan四象限的羊水池之和低于8cm。纳入标准:(1)年龄22〜35岁;(2)孕周26〜36周;(3)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治疗,自愿参与研究。排除标准:排除胎儿畸形、宫内感染、胎膜早破等内外科疾病,同时排除不能坚持治疗者[2]。,1500ml/d静脉补液。观察组患者则在常规水化治疗基础上应用低分子肝素(生产厂家:赛诺菲安万特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090094)50mg+5%葡萄糖溶液500ml静注4〜6h,1次/d,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