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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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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doc

上传人:0640105 2019/10/16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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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遂昌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常态监管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结合《关于印发丽水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常态监管机制》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特建立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常态监管机制。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保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严控新增产能,严防退出产能复产,加强常态监管,对落后产能装备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大处置力度和曝光力度,形成“零容忍”震慑态势。二、监管对象辖区内钢铁企业,包括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等。三、监管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二)严格执行国务院文件要求,全面完成钢铁落后生产设备、产能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特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建筑钢材的中频炉和工频炉。(三)严格执行《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的落后产能,严格依法处置。(四)针对已减压产能建立有效监管机制,严防已关闭退出产能死灰复燃。(五)积极稳妥做好被处置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六)强化措施,对前期摸排核查中少报、漏报、错报、瞒报的地方和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复产的已退出企业做出严格处理。四、监管形式由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以及举报查处构成。五、监管组织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经商、发改、人社、环保、市监、安监等部门参与。各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并视情况邀请钢铁行业专家组成监管队伍。六、社会舆论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公布举报电话,按规定对化解工作进行公示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