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清包合同工程发包方:(简称甲方)劳务清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其承建的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科技楼及学术中心以劳务的形式由乙方施工。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科技楼及学术中心工程地点: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工程工期: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地梁顶面以上16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全部损失,在工程竣工期内负责对一切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进行整改。二、工程承包范围1、地梁顶面以上图纸所有工程量(除门窗安装、玻璃、油漆、外墙防水漆、栏杆、扶手、防水、水电、消防、电梯安装及所有室内外的大面积瓷砖)工程,其余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含室内地坪)。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模板、钢筋工作所需的加工机械、周转材料及辅材、现场安全围护、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周转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电梯、塔吊、钢筋制作设备的进场和安装使用维护等,施工设备包含:塔吊、施工电梯、二级配电系统和大小电动工具、架料、模板及周转材料、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大小机械和手动设备,以及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内粉天棚(天棚模板为清水模板,如发生天棚抹灰情况,产生的人工费及材料均为乙方承担)、墙面、楼地面、室外散水一米以内的室外工程(含散水沟)。直至正式按质监部门的要求交工验收完毕之前的卫生清扫等全部工作,均综合包干在合同单价内。2、乙方负责各种安装的交叉作业的预留孔洞,对拉螺杆、拉墙筋、植筋及二次结构维护中的制作与安装。3、乙方安装的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满足整个工程的安全性和吊运需求、安检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资料。4、乙方使用的架料、模板及周转性辅助材料必须满足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要求。5、乙方负责做好文明施工、清洁用工、安全为主、质量第一等各项章程的遵守与执行。6、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合同范围以内的工作一律不产生点工,在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双方按现行市场单价进行协商解决。三、本工程的标准1、室内地坪以上工程和合同约定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承包范围执行,/㎡。合同价款中包括钢筋焊接及植筋。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若学术中心结构复杂如屋面为钢构屋面,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上述综合单价已包括部分自拌砼及施工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全部工序及除甲方供应的钢材、水泥、砂、石、砖、水、电以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周转材料、钢筋加工、焊接、砼搅拌、木工的机械、工具、安全防护及垂直运输等费用。工程范围内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临时办公室、围墙除外),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材料乙方负责人工费用。2、不在合同范围内产生的零星用工,不同工种劳务的单价分别为:技工单价为::、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已完全考虑市场人工、物价、政策等各种因素波动对价格所产生的影响,为固定最终单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人工费。承包范围内上不发生任何点工,但发生非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