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淮安市淮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淮责发〔2018〕1 号关于印发《淮安区 2018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将《淮安区 2018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淮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2018 年 6 月 26 日淮安区 2018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考 核 办 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 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工作部署安排,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淮安经济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考核 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兑现情况、季度工单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履责纪实手册记录情况。三、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由区委统一部署实施,总分 100 分,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主体责任(70 分)(10 分)。未按要求完成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布置的重要专项工作,或完成情况较差的,视情扣分。(50 分)。年底,依据《淮安区 2018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考核细则分值为—2—100,评分后按 50 分折算为年终考核分数),对全部乡镇(街道)及部分区直部门,由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开展现场检查考核。年终考核时乡镇布局优化工作如已落实到位,仍按照布局优化前乡镇(街道)为单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10 分)。结合单位“三述”活动,现场进行测评。(二)监督责任(30 分)根据 2018 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科学监督执纪执法考核结果折算得分。(三)、市、区纪委发文表彰或受到相应层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有一次分别加 10 分、5 分、3 分。、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表彰或在面上推广的,有一项分别加 10 分、5 分、3 分。,由相关单位自行商定加分比例;同一项工作按最高级别加分,只加一次,不重复加分。(四),因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召开指定主题民主生活会的扣 3 分,被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及上级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的扣 6 分,对班子进行调整处理的扣 12 分。、班子其他成员因违反纪律规定,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的,有一起分别扣 3 分—3—和  分;受到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处理的,有一起分别扣 6 分和3 分;受到责令辞职以上处理的,有一起分别扣 12 分和 6 分。、班子其他成员因违反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有一起分别扣 6 分和 3 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降级、撤职)处分的,有一起分别扣 12 分和 6 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的,有一起分别扣 24 分和 12 分;单位中层及以下党员干部因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一起扣 3 分。 2 人次,或下属单位、站所、村居主要负责人有 4 人次,或班子成员 1 人次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 人次受到免职或撤销党内职务、降级以上处理的,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违纪问题涉及两个以上任职单位的,分别按当事人当时所任职务扣各责任单位相应分数,以问责决定、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调整、移送司法机关时间为准。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或主动查处的,不扣分。,按最重情况扣分;扣分当事人因不同问题受到两种以上(含两种)问责或处分的,累计扣分。其他特殊情形,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报请区委决定。7. 依据容错纠错机制,对相关单位或党员干部予以容错的,—4—在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免予扣分,免予一票否决。四、(街道)、未实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的区直单位,计分方式为:主体责任得分+监督责任得分+加分-扣分。,计分方式为:主体责任得分×10/7+加分-扣分。五、结果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