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九号公布,自年月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六、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所需材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对已经设立的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对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期满换证企业的原生产许可证证书正副本、附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二)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需材料、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在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对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日、承诺办结时限:①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个工作日②变更食品生产许可(需现场核查)的个工作日;③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及获证企业补领证书为即办件。、市、县(市、区)的承诺办结时限由各市、县(市、区)确定。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申领一个类别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取元;申领两个以上类别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对每个类别产品分别收取元。对同一个类别产品,企业申领两个以上产品单元(每类产品包括的产品单元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为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规定收费标准的收取审查费,元。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号文;财综[]号;财综[]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名称变更、获证企业补领证书不收费。十、咨询电话:投诉电话: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申请书示范文本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日、承诺办结时限个工作日)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有关单位申请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上报或不予上报的决定(限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限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人在广西金质网上提出网上行政审批申请,同时在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行政审批办公室编制材料上报(限个工作日)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食品股审查办理(限个工作日)组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