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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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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19/10/20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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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采购设备的配置、质量、售后服务负责,确保满足用户部门的工作需求。信息终端设备由使用部门安排操作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转移信息设备,不得在信息设备上擅自安装、接入私人设备。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本公司信息设备。网络设备由技术保障部统一使用管理。使用部门发现信息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技术保障部,由技术保障部进行故障排除。处于质保期内的信息设备发现故障时,技术保障部应及时联系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及时解除故障。技术保障部根据信息化设备的配置、使用状况与寿命年限,提交信息化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报废的方案,书面报告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门备案。第四章信息化软件系统公司层面系统软件的采购由技术保障部负责发起,各部门专业软件的采购由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发起。信息化软件系统需经过咨询、规划、比价、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选型或采购。经公司领导、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讨论分析并全体签字同意之后,才能与软件商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实施合同及服务合同等合同。财务部门和技术保障部需对所签订的信息软件合同等进行留档及登记备案。信息软件的实施应遵循如下要求:(一)信息软件选型确定后,应由技术保障部和相关部门共同成立项目小组,指定责任人与软件商共同确定实施计划和分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实施。(二)信息软件的基础设置由项目小组征求主要使用部门签字确定后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