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1997—2010年)发布日期:2009-08-1211:56:08   查看次数:708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土地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机制,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协调部门间和区域间的用地供需矛盾,落实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实现湘潭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在科学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潜力和预测土地供需趋势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分解并落实湖南省下达给湘潭市的各项耕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规模及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及措施。第三条 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坚持耕地占用与补充相结合,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统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第四条 规划修编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ll号)、《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七号令)和《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第五条 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规划阶段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本规划是对1993年编制的期限到2000年的《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和200l~2010年新阶段的编制。第六条 本规划管辖范围为湘潭市域内全部土地,。第七条 市域内一切土地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八条 湘潭市地处湘中偏东、湘江中游;地势大体西高东低,整体低平开阔,六分平原岗地、三分丘陵山地、一分水域;气候温暖湿润,河渠众多;土壤肥沃,土地资源适宜性广,优质土地较多,自然生产潜力较高。土地资源障碍性因素也不少,夏季的洪涝,冬季的寒潮,局部贫瘠土壤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生产力的提高。湘潭市人口密度大,城市化水平较高,区位条件较优越,交通网络较发达,经济基础良好,为湖南经济的“金三角”之一。第九条 土地利用类型中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次之,未利用地最少。农用地又以林地、耕地为主;建设用地以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主。,%,、、、、;,%,、交通用地、、;%。与湖南省相比,土地利用程度上表现出三高一低:土地利用率高、垦殖率高、复种指数高,森林覆盖率偏低;土地利用效益上表现出六高:土地经济密度高、农用地产出率高、交通用地产出率高、水面产出率高、粮食单产高、林业用地产出率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