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比较
程恩富收稿日期:2006-11-12
作者简介:程恩富(1950-),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分析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及特点,接着阐述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然后依次进行马克思与西方学者关于制度理论、产权制度理
论和企业制度理论的若干比较。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产权制度企业制度
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因及特点
制度经济学是研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或者说,是研究制度因素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站在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分析工具,从不同的立场出发来研究制度问题,当然就会有不同的观点,得出不同的结论。强调制度因素对于经济生活的重要性并非新制度经济学首创,古典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重视阶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探讨,是边际学派和马歇尔在综合中逐步抛弃了这一重要分析视角。后来,具有一定进步性的旧制度主义的主要代表凡勃伦,正式开创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凡勃伦认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借以实现的各种制度,研究这些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他认为,经济制度与人类的文化一样,经历了许多个演变的阶段,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普遍的经济制度,而是有许多形态的各种制度。凡勃伦将制度定义为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一些“固定的思维习惯”。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制度看成是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制度必须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为就制度的性质而言,它是对环境引起的刺激发生反映的一种习惯方式。正因为如此,人们把以凡勃伦为首的制度经济学派称之为社会心理学派。
凡勃伦把生物进化的规律引进经济学的分析,他认为,由于生物的进化是逐渐演变的,因此,制度的进化也是逐渐演变的,而不是突变的。制度的演变是一个永不结束的过程,而且变化的趋向和进化的将来形态都是不能预期的。
凡勃伦把人类经济生活中的制度分成两个主要制度:一个是满足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制度;一个是私有财产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两个制度具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制度的具体形式是“工业技术制度”和“企业经营制度”。机器在工业生产中的利用是现代经济的决定性的因素。机器利用的目的是无限止地生产商品。但是,私有制下的“企业经营制度”的目的是实现最大化的利润。因而这两者之间是存在矛盾的。要消除这两种制度之间的对立,凡勃伦提出的一个设想就是,用一个由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技术人员委员会”来领导,以消除“工业技术制度”和“企业经营制度”的对立,解决生产和经营的矛盾,从而使机器得到更好的利用。
旧制度主义的另一位主要代表康芒斯以法律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经济关系。他认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交易,整个社会是由无数种交易所组成的一种有机组织。由于参加交易的任何一方都有自己的利益,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会有双方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只有依靠法律制度才能解决。康芒斯特别强调法律制度对于经济制度变化所起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他的制度经济理论。对后继者研究有启迪作用的核心观点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关于所有权的交易关系。康芒斯认为
“所有权”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物质和所有权的相互关系,是体现在一种经济活动的单位——“交易”里,以及那种对有利的交易的预期里。康芒斯认为,冲突、依存和秩序构成人类所有活动的三项基本原则,能够同时体现这三项原则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只有“交易关系”。第二,关于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康芒斯认为,制度经济学的范围非常广泛,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原则,适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那就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第三,关于法律先于经济。康芒斯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学解释出发,得出了法律先于经济的论断。也就是说,作为所有权转移的“交易关系”先于作为“物质移交”的交换关系而存在。
20世纪初广泛发展起来的旧制度经济学,到了30年代以后走了一段下坡路。这一时期作为制度经济学的代表有贝利、米恩斯、艾尔斯、克拉克等人,他们继承了凡勃伦的理论传统,进一步发展了凡勃论的制度经济学。在这一时期,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趋于衰落,一方面是由于凯恩斯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大,它所主张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为许多西方国家的政府所采用,但这一时期制度经济学派并没有提出具体解决经济危机和失业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在旧制度经济学奠定了制度经济规范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以后,没有花大的力气去分析现存的经济政治制度的性质和功能。这就大大降低了制度经济理论在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实践中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制度经济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内容上更加丰富,但同时也更加混杂,大致可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