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2007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27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07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doc

上传人:0640105 2019/10/24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07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07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1773学校校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区。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形式:全日制2-3年。待遇:享受由学院提供的专业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学生毕业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文凭。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数详见各省区市公布的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具体专业以公布的为准。一、学费:农科类专业:4000元/年;理工、文史类专业:5000-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300元/年。二、住宿费:350-1200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六、投档录取: (一)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二)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按计划和考生志愿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不满时,按二、三及服从志愿顺序投档录取)。(三)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队;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考生志愿,分数优先。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按各省区市招生办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五)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信息以及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八、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邮编:530226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办电话:0771-4212461、4213169传真:0771-4213255Email:zsb@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