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要重视对学生内心节奏感的训练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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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的成长阶段进行适当的音乐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音乐感,对于培养情感和陶冶情操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正是音乐普及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然而,这种能力并不是顺其自然就可以得到发展的本能的东西,而是需要经过某种教育和训练才能得到引发和发展的。节奏和节拍方面的基本训练,对于中小学生音乐能力的培养和形成,无疑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西德音乐家卡尔·奥尔夫独创的音乐体系,就把节奏训练放在第一位,强调结合语言的节奏、动作的节奏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节奏感。
我在这方面也曾做过许多努力,同时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训练,如教会学生用手划各种拍子的“指挥图示”,学谱时边划拍边唱歌,有的在曲谱下面画上时值长短不同的斜线;有时在唱歌时还要求学生抬起手臂,随着音乐的节拍一上一下地“击拍”。这些方法对于低年级儿童还是不错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儿童更快地熟悉并掌握控制准节奏和节拍的进行。但是,如果不加节制地无目的地滥用,甚至自始至终完全依赖这些“辅助”手段,忽略了儿童内心节奏感——内心律动的训练和培养,便容易产生种种弊端,甚至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形成一部分学生下意识的习惯动作。我就曾见过一些学生的节奏乐器表演,那些敲木梆和摇铃鼓的同学在空拍就要虚敲,
“虚晃”一下,借以掌握节拍……我认为,这便是上述种种“形体”节奏、节拍感训练造成的消极后果,这不能不引起广大音乐教师的重视。
在幼儿的早期教育中,音乐教育占很大的比重,原因就在于音乐作为音响艺术,首先作用于人的听觉,给人以听觉上的感性体验,使人从中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这就是音乐与文学、戏剧、绘画等其它艺术形式的不同之处,无需具备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也可以感受音乐的律动,体验音乐的美妙,音乐的音响可以直接沁人心脾,引起人本能中的表现欲望。早期的音乐教育对强化儿童对音乐的感知、培养儿童的音乐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学校教育中,由于现行教育体制的制约,如过分地片面追求升学率,音乐课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我在对所在地区普通中学的调查中发现,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前后,音乐课就停课让给其它主课复习(以每学期十八周计算,在我所了解的中学中,平均每学期仅上九节音乐课)。而且,有的学校音乐课教学内容单一、刻板。因此,造成许多学生缺乏对音乐的最基本的感知与体验,对音乐音响没有敏锐的听觉反应,更不能感受音乐并深刻地理解音乐作品。笔者也曾对本校音乐系刚入学的学生作过调查,有20%的学生缺乏节拍节奏感的敏锐体验。如有的学生用脚打拍,当只允许用内心节拍感来演唱演奏时,就会失去节拍律动感,没有了“心板”。
还有30
%的学生音准概念较差,那就是不注重对人的内心音乐听觉的培养,大脑没有音乐的音响体验与记忆,就体会不到乐曲的律动,即大脑对这种节奏和旋律的感知太少,缺乏听觉上的预想,没有形成经验的积累。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创造良好的音乐教育环境,通过对学生进行音乐诸要素的训练和培养,增强对音乐的感性认识,增加听觉经验的积累。在专业音乐教育中,内心音乐听觉的培养是一种基础训练,它主要通过视唱练耳课的教学来培养和增强这种音乐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能力。要通过一系列的听辨、模唱、默唱、视唱等教学手段,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听觉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