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课程背景下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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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在,从教育局到学校,一线的实践者把很大精力放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上。新课程背景下的综合素质评价受到了广大师生欢迎,但由此引发的质疑和争论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担心。本文对此进行了大胆的讨论,以期引起读者更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者龙超凡发表了一文:《福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考参考》。作者在文中指出,从2006年秋季入学起,福建所有高中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与此对应,在2006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在校三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也是福建出台不久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作者还简要介绍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一次,评价表包含综合素质评价、获奖情况和教师寄语三部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毕业时,将对每学期的评价汇总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评价结果将呈现不同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届时,综合素质评价将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1] 。
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描述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和表现状况、社会公益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和日常表现,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的素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真实反映普通高中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并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学生提供重要参考[2] 。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新课程改革提出的一个新命题,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对于推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化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必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在,从教育局到学校,一线的实践者把很大精力放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上。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它的理念和方向是不容怀疑的。同时,由此引发的质疑和争论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担心:综合素质评价真的能给学生带来幸福吗?本文对此进行了大胆的讨论,以期引起读者更深入的思考。
二、由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引发的质疑与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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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出发点是全面地衡量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状况,从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多维度、多层次考察学生的素质和个性发展。有一些教师和家长认为,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比如,在道德品质这个维度上,学生为了获得高评价,就不能默默地做好事,而必须想办法让老师知道。他们认为这样并不是出于内心愿望地去做好事,而是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另外,有的学生为了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忙忙碌碌地像赶场一样参加各种竞赛评比,只为了获得一纸代表着他的素质的证书。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应引导学生往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