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合计得分:10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式积分(一)制度管理和民主监督30分1乡镇中心学校领导、县直教育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小学校长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5分以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为准记分。52重大校务、人事任免、项目建设及大额资金(2000元以上)支出集体研究和公开。10分以公示记载和座谈教师为准记分。103校务、财务和贫困生资助评审进行了公示,校务、财务原则上每两个月在教职工例会上公布说明一次。5分以记载为准记分。54有财务审核小组和财物管理监督小组,两个小组均能充分发挥作用。5分以座谈教职工和记载为准记分。55学校领导班子全年有一次民主生活会,有局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学校领导班子一年在教职工会上有一次述职述廉报告。5分以记载为准记分。5(二)学校收费及管理25分1学校无乱收费和涉农收费现象。10分无举报无案件记满分。发现和查处一例扣10分。102贫困生资助评审无举报信访,贫困生的资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10分以抽查学生和家长为准记分。发现一例违规操作扣10分。103学生食堂和学校小卖部有管理制度、有明细收支台帐,收支情况每月底向教职工公布。2分以记载和座谈教职工为准记分。30%教职工不知晓不记分。24专款专用,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现象。3分无举报无案件记满分。3(三)师德师风建设25分1严格执行教育局“十条禁令”,无案件发生。10分违反查处一例扣10分;有一次集体到县以上(含县)上访扣10分。102无有偿家教、赌博打牌和违规推介教辅资料的现象。10分发现不制止、不处理、不报告扣10分。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扣10分。103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