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华中科技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中国保险业经营模式变迁与监管机制创新
姓名:侯祖戎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刘海云
20050514
摘要
加入 WTO 后世界金融混业的潮流给中国的金融分业制度带来冲击引发了包
括保险业在内的经营模式变迁使得原本就相对滞后的保险监管问题更加突出如
何协调世界金融混业趋势与我国保险分业现状的矛盾进而构建适合我国当前经济
形势下的保险监管体系对于转轨中的中国显得任重道远
我国保险分业与保险混业的交替转换实质上是一种金融产品的专业化与多元
化的动态分工演进而这种分工演进则是保险业经营模式变革的动力机制我国保
险混业与分业得以共生原因在于市场能够依据对交易成本或交易效率的度量结果
对专业化经济和多元化经济难以兼得的两难冲突进行了折衷
金融混业是否存在范围经济在国内外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中国保险业
的角度选取不同性质的 9 家保险公司的相关数据对我国保险混业经营分别与范
围经济和金融风险之间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一方面保险公司
的平均范围指数与其经济绩效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而且保险混业经营在一定程度
上起到了分散风险的作用另一方面保险混业在化解金融风险时不同的保险公
司之间表现出一些差异性
我国保险业经营模式的变迁在学术界引起对保险竞争力评价指标构建的重新讨
论灰色理论较好地克服了既往关于保险竞争力的研究中存在的两个不足一是大
多数研究偏重财务类指标或规模类指标二是传统的数理方法对保险业的小样本数
据进行定量分析时无法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本文通过运用灰靶理论中的靶心度分析
方法对国内 5 家寿险公司进行了定量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保险公司的规模与其
竞争力之间并非完全正相关
储蓄主体与投资主体的变化保险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保险市场的巨
大潜力与金融需求的结构变化构成了我国保险业经营模式变迁的三大需求动因但
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从微观层面我国保险业经营模式的变迁都存在着种种难以克
服的制度约束因此对于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保险业而言在经营模式的选择上应
有个过渡期全面混业经营的时机尚不成熟
由于制度上的供给和需求变化造成在中国保险业经营模式变迁与保险监管之
III
间呈现出一种非均衡状态具体表现为监管的有效性不够但由于各个监管部门对
监管成本与收益度量的理解不同使得我国保险业监管的边界无法确定这些对当
前的保险监管提出创新的要求机制创新不同于形式创新它有助于提升监管的有
效性并且能够动态地调节保险监管与经营模式变迁的均衡
激励规制理论更加侧重于解决由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
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竞争不足以及设租寻租问题本文寻求如何在平衡效率与
信息租金的两难选择中设计一种既能够给予企业在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质量同
时又能有效防止企业滥用自由选择权的激励性框架基于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对自然
垄断行业价格上限的探讨本文将“激励相容”原则引入保险监管并运用博弈论分
析我国保险监管的激励缺失以找到一种形成机制创新的思路
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险监管机制创新的基础这同样是一个激励
问题如何引导保险公司“说真话”关键在于监管当局必须提供一个金融外部性
的内部化的激励环境一方面产生负外部性的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成本另一方面产
生正外部性的公司要得到相应的补偿保险业信用评级是监管当局进行有效监管一
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也是化解我国保险信用中“公地悲剧”一个途径在保险信用评
级方面美国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
关键词保险经营模式监管机制创新激励
IV
Abstract
With access to the WTO, China’s separated-finance institution is stricken by the tide
of cross-finance institution in the world, which causes to the thansformation of operation
modes, and the problems in supervision of insurance paratively lagged more
serious. It is vital for China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to keep harmony with the contradiction
of world’s cross-finance tendency and China’s separated-finance situation and to 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