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房屋编号: 管理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云南金龙源盛投资有限公司制云南金龙源盛投资有限公司康盛电器商贸城管理服务协议出租方:云南金龙源盛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就康盛电器商贸城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租赁的标的物为:一、 编号 幢 号,面积为:一层 m2,二层 m2,三层 m2;二、 编号 幢 号,面积为:一层 m2,二层 m2,三层 m2;三、 商务套房 幢 楼 号,面积为 m2o本协议管理服务期限执行《房屋租赁使用合同》约定的起止期限。第二条 甲方按下列标准收取广场管理服务费一、 公共配套设施服务维护费:一层 元/月/n?,二层 元/月/n?,三层 元/刀/m2,合计金额 7E;二、 综合管理费:一层 元/用nr2,二层 元/月/m?,三层 元/月/rr?,合计金额 元;以上两项合计: 元,人写: o三、 管理服务费用的缴纳:协议签订Z日,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连同租金一起缴纳。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对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1=1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木商贸城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3、 建立健全本商贸城的管理档案资料;4、 制止违反本的管商贸城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5、 商贸城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商贸城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商贸城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 依据木协议向乙方收取商贸城管理费用;7、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白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监督甲方的商贸城管理服务行为,就商贸城管理的有关问题向屮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 遵守木i筍贸城的商贸城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3、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商贸城管理服务费用;4、 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5、 不得占用、损坏本商贸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6、 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违反约定的转让房屋的,甲方不认可受让人的身份,可以拒绝受让方在转让房屋经营;7、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商贸城的商贸城管理制度和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商贸城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若出现前述妨碍相邻关系的情形,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第四条W贸城管理服务血议内容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天线、供电线路、照明、供热线路、供气线路、安防设备设施、绿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