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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学生处.doc

上传人:tmm958758 2016/1/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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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学生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原工学院学生处、就业处学便字〔2009〕17号关于推荐“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人的通知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09-2010学年资助工作计划》和《“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推荐2009-2010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人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见附件1。二、资助标准:大一学生4000元/人·学年,大二学生2000元/人·学年。三、推荐条件:1、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新生由学院确认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3、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超过资助总人数的30%;4、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5、学****勤奋,成绩优良;6、申请人为二年级的,上学年学****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7、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四、推荐程序:1、资助对象的推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学生本人向学院学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3、学院在10月29日12:00前将推荐学生的书面申请和《“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上交推荐材料的视为放弃。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符合条件者以比实际资助多50%左右的人数确定待资助学生,会同河南真维斯公司通过参观、座谈、面试等形式,相互了解,双向选择,最后与真维斯公司共同确定受助新生。5、学校监督电话:62506100,中国青基会监督电话010-64033897。五、对受助学生的服务和管理1、在提供助学金的同时,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服务,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公益意识”,理解和认同希望工程“助人自助”的根本目的。2、学校支持受“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的学生成立公益性学生社团,有组织地开展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3、在不影响学****的前提下,所有受助学生要根据中国青基会和真维斯公司的安排,到指定的真维斯店勤工助学,凭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并以此获得社会经验。大一受助学生,每人每学年勤工助学时间须满40小时;大二受助学生,每人每学年勤工助学时间须满80小时;对于有意愿到真维斯公司写字楼实****的学生,真维斯公司会择优提供实****及录用机会。勤工助学原则上安排在“五一”、“十一”、寒假和暑假等节假日集中完成工时数,特殊情况可由受助生与真维斯店协商确定。五、终止资助: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2、学****不努力,学期末学****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0%者,或一学年累计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合格)者,或因学****成绩不及格而留(降)级者;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4、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实践活动中被评估为不合格者;5、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6、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7、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生活费用者。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