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的法律风险摘要:出口押汇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中已经广泛开展。因为我国尚无专门调整出口押汇的法律规定,各银行对该业务的操作存在不同之处。本文以商业银行出口押汇操作实践为例,探讨了对出口押汇的操作程序、法律特性及其风险问题。关键词:信用证出口押汇法律风险出口押汇是银行提供给进出口企业的一类短期融资方式。出口商发货后,将货物单据交付给银行,银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对单据或汇票给付对价,之后银行将单据寄交境外开证行以索回货款,从而抵扣回原来垫付的押汇资金。这种银行先议付后回收货款并结清垫款的程序就是出口押汇。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在出口押汇的操作都有系统的内部规则。但是,各银行的操作程序有一定的区别。一、各行的关于出口押汇的操作程序 (1)单据方面。办理出口押汇以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为前提。单据存在不符点,在得到开证行(保兑行)明确同意接受单据的前提下,才能办理出口押汇。(2)信用证方面。信用证明确表明适用UCP6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信用证规定的货运目的地未发生政局不稳定、暴乱、战争以及经济危机等情况。信用证索汇路线简洁清晰,条款明确合理;信用证不存在不利的软条款;信用证未限制其他银行为议付行; (1)对单据和信用证的规定。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要求信用证项下收款有保障;单证相符;押汇申请人已经办理相关手续。(2)对申请人的规定。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资信良好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3)办理出口押汇的程序。首先,银行需与客户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其次,客户需要逐笔提出申请;再次,银行凭其经审核的单据办理押汇。从各行办理出口押汇的程序看,有共同之处。第一,在出口押汇办理的基本条件有:、有无限制他行议付、软条款等,以及其相关单据的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有关情况。、内控程度、财务能力、资信、开立帐户等方面;、期限和币种等。第二,操作程序主要包括:(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的金额以及期限、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财务状况。申请提交的时还应附上: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2)银行审查。(3)核定押汇额度。汇票金额的90%以内是押汇金额最高额度。(4)签署押汇申请书、押汇承诺书、押汇协议等法律文件。(5)银行发放贷款。(6)贷款的归还和议付款的回收。二、出口押汇的特征第一,出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法律关系。它是相对独立于信用证法律关系的一种“融资法律关系”或“借贷法律关系”。押汇银行是融资方,押汇申请人是借款人。第二,出口押汇是伴随特定担保机制的融资法律关系。出口法律关系的建立依赖于特定的“担保机制”——押汇申请人将其出口项下的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作为“质押品”或“抵押品”。因此,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与信用证有重要的联系,因为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是作为它的担保物的。第三,出口押汇与议付。出口押汇所构建的法律关系是伴随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议付关系是一种信用证法律关系,它涉及的当事人比出口押汇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