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索取号: DF713/ 密级: 公开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研究
研究生:
吴伟
指导教师:
程德文
培养单位:
法学院
学科专业:
法律硕士
完成时间:
2009年10月22日
答辩时间:
2009年11月25日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1、坚持以“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研究工作。
2、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
3、本论文中除引文外,所有实验、数据和有关材料均是真实的。
4、本论文中除引文和致谢的内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5、其他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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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签名:
日期: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前言 1
第1章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基本理论 2
2
3
4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价值基础 4
人权保障 4
无罪推定 5
程序正义、控辩平衡 5
有效辩护原则 6
第2章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域外规定 8
8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规定 10
10
11
12
国际公约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规定 13
第3章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15
现行法律的规定 15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16
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相关权利的缺失 16
律师的自行调查取证的限制 19
律师的申请调查取证权缺乏保障 20
律师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22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23
司法理念的问题 23
传统诉讼文化和诉讼理念的原因 24
利益冲突问题 25
第4章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完善 27
赋予律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地位和调查取证权 27
赋予律师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 27
建立“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权 28
完善律师的申请调查取证权 29
完善律师阅卷权,建立证据展示制度 29
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30
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豁免权 30
结语 32
参考文献 33
致谢 35
摘要
辩护律师是在刑事案件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帮助其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具有律师身份的诉讼参与人。律师作为辩护人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不仅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司法公正。证据的收集是后续辩护程序的基础,是律师进行有效辩护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律师的调查取证在辩护制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程序公正的支柱。目前,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诉讼权利尚存在许多缺陷,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律师的部分调查取证权,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无法真正得以实现,实践中遇到侵害时更难以救济。本文共分四章,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了改革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制度的设想。
文章第一部分,探讨了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笔者从人权保障、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和控辩平衡、有效辩护四个方面分析了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厘清了该权利的法理渊源,阐释了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现实意义。
第二部分是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比较研究。笔者考察了律师调查取证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和国际公约的基本规定和运作情况,并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借他山之石攻玉。相比较我国的律师调查取证制度而言,国外法律更注重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护。笔者分析其利弊,提供了构建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制度的相应思路。
第三部分是我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