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大学文件津大校研〔2005〕26号          签发人:胡小唐 天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招生类别硕士生招生分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两部分,国家计划内招生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计划外招生分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两种。第三条 选拔方式我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方式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四种。第四条 学习方式及学制硕士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两年。第五条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天津大学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均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均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艰苦行业或与天津大学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工作;  (三)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其本科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相关学院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四)报名MBA全国联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五)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时须持师级以上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办理报名手续,录取时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第六条 报名手续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当年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初试考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分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一般为数学)、专业课,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的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部分专业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专业课一般按照一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及大纲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英语、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初试成绩经天津市教